【品讀校報】“權力下放”,轉專業工作將由學院負責
——新版《北京理工大學本科生管理規定》發布
發布日期:2017-09-01 供稿:教務處 校黨委宣傳部 韓姍杉 攝影:教務處
編輯:榮磊 審核:曹峰梅 閱讀次數:
“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這是9月1日剛剛發布的最新版《北京理工大學本科生管理規定》里的內容。
為深入貫徹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2017年3月,北京理工大學成立了由教務處牽頭,各部處、學院參與的文件修訂小組,啟動了新版《北京理工大學本科生管理規定》的修訂工作。 在近5個月的時間內,學校修訂小組積極參加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組織的工作培訓會,認真解讀文件,學習相關政策,經過多次梳理與討論,幾經易稿,對學校原相關文件進行了全面修訂,修訂內容涉及學生的權利與義務、學籍管理、校園秩序與課外活動、獎勵與處分、學生申訴等諸多方面。
新版《北京理工大學本科生管理規定》的修訂,充分針對新時期學生發展成長的特點,與老版管理規定相比,更加體現了以人為本,與時俱進。例如,針對學生轉專業,改變了以往對成績等條件的硬性要求,在充分尊重學生個人興趣發展的前提下,新版規定在放寬轉專業條件的同時,采取“負面清單管理”思路,對不能轉專業的情況進行了明確規定,并把學生轉專業的工作協調組織工作,由學校統管降至學院,充分下放權力,既方便工作的靈活開展,也有利于基層學院根據人才培養的實際情況來實施專業調整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新版《北京理工大學本科生管理規定》還對本科生“留、降級”進行重新規定,“學生申請留、降級或學院認為應當留、降級者,由學院審核,經學生教育委員會批準,可以編入下一年級學。”這也是學生“留、降級”規定首次進入北京理工大學學生管理工作中。
另外,堅持立德樹人、為學生創新創業提供制度支持、更加注重保護學生權益、促進學生自我管理及學校依法治校,也都是本次規定修訂的重點工作。
2017年9月1日,新版《北京理工大學本科生管理規定》及其相關配套文件正式實施,將覆蓋北理工所有在校本科學生,是我校在學生管理工作方面的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