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學: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9]15號)、《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財教[2013]236號)文件要求,引導和鼓勵我校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積極應征入伍服役。現將2017年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應義務兵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對象
1.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且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應屆高校畢業生
2.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
二、代償方式
符合代償資助政策要求的學生,如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則其貸款由國家代為償還,如沒有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則其學費由國家代為償還。代償金額按照學生學制計算,按照學費和貸款金額就高計算。
三、基層單位的界定
依據政策要求及往年工作經驗,基層單位主要涵蓋以下范圍:
1.中西部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主要指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鄉鎮企業等。縣城中學、縣城醫院、縣政府所屬部、局、委、辦等機關單位除外。
2.地處中西部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針對上述行業,工作現場可適度放寬到縣政府所在地。
3.地處中西部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化工、電力、航天、郵政、交通、機械制造、冶煉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針對上述行業,工作現場不包含縣政府所在地。
4.通訊、金融、煙酒等行業不屬于代償資助范圍。
5.具體區縣請參見附件5。
四、有關證明的出具
1.對選調分派及從事艱苦行業等存在二次分配的學生,應出具《二次分配就業證明書》(以單位證明模板為準,如單位無模板請參考附件3)。
2.對雖不存在二次分配,但無法鑒別實際工作地點是否屬縣政府駐地以下地區的,應參照《二次分配就業證明書》格式出具相關證明。
3.若畢業生畢業時無法確定具體工作地點,存在二次分配問題,畢業生可在就業后,從工作單位出具《二次分配就業證明書》,在2017年12月15日前,隨時向學生資助中心提交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材料。
五、材料報送
基層就業代償需要報送的材料包括:
?。?)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附件2),原件2份;個人自錄入電子版一份;
?。?)學生就業協議書,復印件2份;
?。?)相關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人事處開具的證明材料,如村官等沒有就業協議的,提供任命文件),原件復印件各1份。
應征入伍代償需要報送的材料包括: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附件4),原件2份;電子版一份;
(2)《2017-2018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學費資助申請表》(附件6),紙質版2份;
?。?)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2份。
六、材料報送方式、時間
1.請將紙質版材料報送學生事務大廳資助窗口(中關村校區中心教學樓129,良鄉校區行政樓104),同時將電子版申請表(附件2或附件4)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2.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材料報送時間截止到2017年12月15日。義務兵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材料報送時間截止到2017年10月10日。
七、注意事項
1.基層就業代償只有應屆生可申報,非應屆生不能申請,報送日期嚴格截止到2017年12月15日,超期無法申報,請互相轉告;
2.辦理過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要及時、按時償還貸款利息,避免造成不良信用記錄,貸款同學能盡早還款的同學盡早一次性還清,代償資金直接支付到個人支付賬戶;
3.請辦理代償同學保留學校辦理的招商銀行一卡通,方便支付代償資金;
4.如有問題,可咨詢學生資助中心(中關村校區:68914669,孫老師,良鄉校區:81384116,王老師)
更多資助信息請關注:北京理工大學學生資助中心微信公眾號
學生事務中心
2017.6.12
附件1.關于做好2017年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通知
附件2.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附件3.二次分配就業證明書
附件4.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附件5.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實施范圍和類別
附件6.《2017-2018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學費資助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