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9年度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試點候選人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人函〔2009〕39號
各學院: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試點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開展我校申報推薦工作,請各學院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組織本學院的申請和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范圍
本次試點在堅持突出重點、優先支持原則,重點資助我國急需發展的信息科學、生命科學、新材料、新能源、現代制造業、航空航天等領域,以及關系國計民生或有重要影響的行業引進高級專家。
二、 資助額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9年擬確定資助人選10名,一次性向每名人選提供資助金30萬元。工業和信息化部原則上可推薦候選人2-3名,我校可推薦申請人1名。請各單位認真組織推薦,每學院限報一人。
三、 申請人員條件
申請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資助的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在海外(國外、境外)獲得博士學位;
3.有2年以上在國外跨國公司、國際組織、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卻郵鹿こ碳際?、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竾`豆芾碇拔窕蚓哂邢嗟庇詬苯淌冢ǜ毖芯吭保┮隕獻ㄒ抵拔?,取得蠟镍成绩,幌摐煨轿r貌禱⑶熬暗淖ɡ⒎⒚骰蜃ㄓ屑際酰?
4.國家急需并能在國內每年穩定工作 9個月以上;
5.新近回國工作一年左右;
6.年齡一般在 50周歲以下。
四、 申報時間及辦法
此次申報工作采取個人申報、學院推薦、學校選拔的形式。所申報材料需由學院進行保密審查,并由主要領導簽字。
請各學院于4月9日前將以下材料交人事處師資科:
1.由學院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的推薦函一份;
2.北京理工大學保密審查審批表(每位申請人一份);
3.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資助申請表及申請人海外學位、學歷證明材料(一式四份),無涉密內容的電子版申請表請同時發送到[email protected]。
五、 其它事項
具體要求和規定請參見附件。表格可從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漚渙髦行耐荊?http://www.miitec.cn)或人事處網頁下載。
聯系人:何驍威,聯系電話:68912338。
附件:
1. 關于開展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試點工作的通知(見紙件通知)
2. 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資助申請表
人 事 處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