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礎軟件產品”國家科技重大專項2012年課題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礎軟件產品”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以下簡稱“核高基重大專項”)“十二五”階段實施的有關要求,現組織2012年啟動課題的申報工作,課題實施期自2012年1月起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依據
《“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礎軟件產品”重大專項2012年課題申報指南》(見附件1)
二、申報單位的基本要求
(一)在中國境內運營、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不低于所申請中央財政資金額度的企業;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業單位;
(二)課題責任人為牽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申報單位(含牽頭單位及聯合單位)的總數不超過3家,其他單位可以協作方式參與課題實施;
(三)同一個法人單位牽頭申報課題不超過2項,聯合申報課題不超過2項;
(四)已承擔專項課題到2011年底未驗收的單位,不能再次申報同類課題;
(五)申報單位(含牽頭單位及聯合單位)必須以與組織機構代碼所對應的單位全稱申報課題。
三、申報程序
(一)由課題牽頭申報單位完成申報材料的編制、并報送當地核高基重大專項對口管理工作機構(見附件2)審核及蓋章;
(二)申報指南中有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要求的課題,需由當地對口管理工作機構按照指南要求的比例提供配套出資承諾,并在課題申報書的相應欄目中蓋章(見附件3)。地方政府可視財力情況,在規定的地方配套資金比例基礎上加大資金投入。對于入選的課題,若中央財政資金預算被評審核減后,原承諾的地方配套資金與自籌資金不得等比例減少,差額部分由課題承擔單位自籌解決;
(三)牽頭申報單位所在地的對口管理工作機構將審核及蓋章后的申報材料匯總(含申報課題匯總清單、申報資金匯總表、地方財政配套資金的承諾等)并行文一式兩份,與申報材料一并集中報送核高基重大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礎軟件產品”課題申報書》(以下簡稱《課題申報書》,格式見附件3)。《課題申報書》紙質版一式11份(正本2份、副本9份,封面標明)及電子版1份(光盤)。后立項后補助課題的申報材料要求同上,文件格式見具體課題規定。
(二)《課題申報信息簡表》(表式見附件4)紙質版一式2份,電子版1份,存入《課題申報書》光盤中。
(三)當地對口管理工作機構申報材料留存份數自行規定。
五、申報受理時間及送達地點
申報材料送達時間(非郵寄時間):2011年5月20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我校接受材料時間:2011年5月16日前
六、聯系人及電話
專項辦聯系人及電話:郭雅琳 010-68221832
趙鵬飛 010-68208234
傳 真:010-68208207
北京理工大學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杜寧 010-68918655
相關附件材料請登錄http://www.most.gov.cn/tztg/201104/t20110427_86298.htm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