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編制學校2021年預算的通知
各學院、部門:
為做好學校2021年預算編制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編制原則
各單位應聚焦學校“雙一流”建設目標,圍繞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結合各單位2021年工作安排,按照“兩上兩下”程序編制“全口徑”預算。
(一)加強“全口徑”預算管理,切實保障重點支出
各單位的收入和支出應全面、全額納入學校總體收支預算,由學校統籌安排使用,推進“預算一個盤子,支出一個口子”。預算編制應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切實保障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等重點工作資金需求。
(二)不折不扣落實“過緊日子”要求
各單位應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從嚴控制日常性、一般性開支,繼續強化“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管理,非剛性、非重點項目支出要可壓盡壓、應壓盡壓。
(三)強化運用零基預算管理理念
各單位預算安排應堅持量入為出,打破基數概念和支出固化的格局,加大結轉資金與年度預算、學校自有資金與其他資金的統籌力度,同時做好歷年結余資金額度清理工作,有效盤活存量資金。
(四)全面深化學校預算績效管理
學校將進一步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預算執行情況與支出預算相掛鉤的機制,將績效評價范圍擴大至自有資金安排的經費。各單位績效指標編制情況將作為預算審核的重要依據,未按規定設定績效目標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予安排預算。
二、編制內容
(一)收入支出預算
收入預算包含財政撥款收入、北京市撥款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科研事業收入、資產經營收入、服務收費等。各單位編報時應充分預計各項收入,按規定全部納入預算,統籌安排使用。
支出預算包含辦公經費、運行經費和專項經費。各單位根據本單位機構職能,結合年度工作計劃和上年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評價結果,提出資金需求。資金需求應充分考慮項目論證、房屋資源配置、招標采購等前置工作完成情況。具體如下:
1.辦公經費
辦公經費指維持單位正常運轉所需要的日常辦公費用,學校按照定額標準統一核算,并向各單位下撥。
2.運行經費
運行經費指單位為履行職能需要安排的經費,包括公共運行經費和單位運行經費。公共運行經費預算實施歸口管理,由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編報。單位運行經費請各單位根據2021年計劃開展的延續性工作合理編報。
3.專項經費
專項經費指單位為完成某專項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辦公經費、運行經費以外安排的經費。按照學科建設、人才培養、隊伍建設、科學研究、平臺建設、國際交流、基礎設施、信息化建設及大學治理、文化建設等設置項目大類。專項經費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與學校財力統籌安排,采用零基預算管理。
(二)“三公”經費預算
各單位應認真編報“三公”經費、會議費及培訓費預算表,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從嚴控制各項支出規模,原則上不增長。
(三)績效目標
績效目標包含教育指標、科研指標、服務指標,所有運行經費和專項經費均需根據預算資金的實際用途和預計產出填寫項目績效目標。績效目標填報應做到指向明確,可衡量性強,能充分體現出預算資金使用的核心產出。
三、編制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編制“一上”預算
各單位在全面預算系統填報2021年預算,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后于2020年12月25日前報送,紙質預算文本經單位負責人、分管校領導審批后報送至計劃財務部計劃預算室(主樓107房間)。
各單位在申報支出預算時,“資金來源”為非必填項。待財政經費控制數下達后,學校統籌安排各類支出來源。
(二)核定“一下”預算控制數
計劃財務部組織相關單位溝通論證,對全校收支綜合平衡,對重點項目組織開展專家評審,編制預算草案并提請財經領導小組會審議,核定下達各單位2021年預算控制數。
(三)編制“二上”預算
各單位按照學校下達的“一下”控制數,在全面預算系統中調整項目各項具體業務活動的支出預算,并根據支出安排調整完善績效目標,再次報送至計劃財務部。各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不超“一下”控制數的前提下,在本階段提交資金分配方案。
(四)審定預算草案
2021年4月,計劃財務部修訂預算草案并提請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審定。
(五)經費下撥和指標下達
年度預算經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審定后,由計劃財務部向各單位下達預算批復并撥款,并向有收入上繳任務的單位下達2021年收入上繳指標。學校將于2021年1月初向各單位預撥辦公經費、運行經費,預撥額度一般為各項目上年預算的40%,以保證各單位基本運行和延續性工作順利開展。
四、其他事項
全面預算系統操作視頻及各單位賬號獲取方式等系統使用相關事宜,詳見附件3。
計劃財務部
2020年11月30日
(聯系人:周瑞婷;聯系電話:68915930,186138063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