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將夢想賦新日,奮斗趁年華!
根據教育部、國家語委《關于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發布10周年紀念活動的通知》(教語用函[2010]3號)精神,北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京語辦[2010]6號)文件,為提高通用語言文字應用水平,促進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我校將組織師生參加“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發布10周年”征文活動,參見附件“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發布10周年征文比賽方案”。
請我校師生積極參加征文比賽!
征文提交郵箱:[email protected]
征文比賽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日
教務處
2010年9月28日
附件: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發布10周年征文比賽方案
一、 征文主題
大家都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二、 參賽人員
全國各高等院校師生,中專、中職、普通中小學校師生和社會各界人士。
三、 征文的要求
(一) 內容
1.大中小學生可結合學習語文課程的實際談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感受、認識,等等。
2. 教師可結合教學實踐談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理解、感悟,或者敘述發生在身邊的、與語言文字有關的故事,等等;
3. 其它參賽的文章內容與征文主題有關即可。
(二) 格式
文章題目為黑體二號,正文為仿宋三號,用A4紙打印
(三)其它
征文的體裁不限。詩歌不限字數,其他體裁為千字左右。文章結尾請注明作者的聯系電話、通信地址、郵編或其他可以聯系的信息。
四、征文辦法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為一個賽區,各省級語言文字工作機構負責本賽區的部署、組織、協調等工作。
(二)2010年9月1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語委辦下發通知,部署、組織征文活動。
(三)比賽共設5個組別,分別是:小學組、中學組、中小學教師組、高校組(各級各類高等學校在校生及在讀碩士、博士生)、社會組。
(四)比賽采取自原參加的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參賽費和評審費。
(五)2010年11月1日前,各地市語委辦負責將本地市的參賽文章寄至承辦單位。
(六)2010年12月1日前承辦單位組織專家對征文進行評審。公布競賽結果,頒發獲取獎證書、獎牌。
五、獎項設置
(一)本次大賽將評出特等獎100篇。其他征文按組別分設一等獎(參賽人數的10%)、二等獎(參賽人數的25%)、三等獎(參賽人數的45%)。對獲獎個人將頒發證書。
(二)對各組織單位,將根據參賽人數比例、宣傳工作等情況評選優秀組織獎,對獲組織獎的單位頒發獎牌。
(三)獲獎證書、獎牌由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辦公室和語言文字報社聯合頒發,獲獎名單將在《語言文字報》網站公布。
(四)對評選出的100篇特等獎文章,將陸續選登在《語言文字報》。